我校工会将于7月、8月组织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,为了提高活动质量,让学校教职工满意,现决定就本次疗休养活动进行公开招标。本次疗休养招标总价已固定(3000元/人),最终人数按实结算,无需另行报价。学校将对投标旅行社的综合实力、疗休养业绩、疗养行程方案设计、带团人员情况、住宿安排、就餐安排、车辆安排、应急预案、行程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价,优选本次疗休养活动的旅行社。
一、项目名称
宁波市江北中心学校工会2024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
二、招标内容
备选线路一:宁波东钱湖疗休养
1.时间:暂定7月6日—7月14日之间,行程安排3天。
2.行程安排、休闲景点与服务标准:活动地点为宁波市东钱湖及周边,满10人及以上组成一个团队,活动项目的行程线路、景点要求及服务标准:按照文件规定范围内设定,最终协商确定。
备选路线二:福建省宁德、霞浦疗休养
1.时间:暂定7月6日—7月14日之间,行程安排4天。
2.行程安排、休闲景点与服务标准:活动地点为福建省内,必含霞浦及周边景区。报名人数10人及以上组成一个团队,活动项目的行程线路、景点要求及服务标准:按照文件规定范围内设定,最终协商确定。
备选路线三:江西三清山、景德镇疗休养
1.时间:暂定7月6日—7月14日之间 , 行程安排5天。
2.行程安排、休闲景点与服务标准:活动地点为江西省内,必含三清山、景德镇及周边景区。报名人数10人及以上组成一个团队,活动项目的行程线路、景点要求及服务标准:按照文件规定范围内设定,最终协商确定。
备选路线四:新疆库车疗休养
1.时间:暂定7月27日—8月10日之间 ,行程安排5天。
2.行程安排、休闲景点与服务标准:活动地点为新疆内,必含库车及周边景区,费用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。报名人数10人及以上组成一个团队,活动项目的行程线路、景点要求及服务标准:按照文件规定范围内设定,最终协商确定。
三、投标文件组成
1.投标单位简介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旅游资质证书等资质资料原件或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。
2.线路的具体行程、交通、住宿、餐饮、导游安排及有关保险责任等,参加疗休养的职工每人购买额度不少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(其中医疗部分不少于10万元),保险费用在疗休养经费总额中列支。
3.线路的分项价格,请注明景点及报价。
4.尽量减少需要自费的景点。如果有的话,应在标书中详细注明所需费用及时间,应安排不参加的游客在宾馆休息或者其他替代活动。全程零购物、无强制性消费。
5.投标单位关于安全保证措施、优质服务措施及相应的承诺。
6.提供类似组团线路及人数的业绩(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)。
四、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质审查方式
1.投标单位源自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职工疗休养工作通知》等相关规定中指定的旅行社。
2.近两年内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,未受到旅游、工商、物价、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,无重大旅游投诉、行业通报,无影响较大的负面报道。
3.无因民事经济、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或划拨旅游质保金的现象,且无拖欠款行为的举报。
4.投标报名、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(或由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)办理,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公司员工。
5.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6.资质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的方式。
五、投标、评标、定标
1.投标时间:2024年5月10日—2024年5月17日12:00前,工作日9:00——16:00。
2.投标地点:投标文件装订密封盖章交到江北中心学校初中部门卫;联系人:陈老师;电话:55869217 17306480176
3.开标时间:2024年5月17日下午1点30分。
4.开标地点:江北中心学校小学部五楼会议室
5.评标方式:学校组织邀请教师代表负责本次招标的议标评标工作(参加人员:学校行政2名、工会委员2名、教师代表3名)。采用综合评标法,由与会代表根据行程安排合理性、交通方式(车辆使用年限)、食宿安排合理、服务细致到位情况,进行独立打分并统计汇总,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最终中标单位。
6.中标单位由学校电话告知及校园网站公示,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。招标单位不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学校工会要求与学校签署相关合同。中标单位不能按时签订合同,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,此时,招标单位将从中标候选单位中另选中标单位。
六、付款办法
活动结束后,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的,按合同条款付清款项。中标单位必须出具与本单位完全一致的正规统一税务发票。中标单位一旦中标,不得随意改动行程,按照方案要求提供优质服务,否则视为违约,我校有权延期付款或拒付。此次单位组织疗休养活动,根据各自实际情况,可由职工提出申请,经双方单位批准同意,允许职工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随同参加。直系亲属符合其所在单位职工疗休养条件的,疗休养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报销;不符合其所在单位职工疗休养条件或无工作单位的,费用自理,责任自负。直系亲属与承办单位订立旅游合同。
七、本次疗休养活动经上级批准的前提下进行,如上级没有批准,则本次活动取消,本次招标无条件作废,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宁波市江北中心学校工会
二○二四年五月八日